返回第六章 寻血猎犬(1 / 2)穿越者们的抉择首页

撅屁股的把两枚第纳尔搁在吧台上:“给上三杯啤酒,要橡木桶里那种。嗯,你这有什么吃的?”

“煮豆子、烤鱿鱼、烤洋葱。”

“嗯,怎么全是素的?今天是什么宗教的斋戒日吗?”

“还有一点香肠,老爷。”小伙计打着哈欠把三杯啤酒放在他们面前,“太晚了,我们要打烊了。炉子都熄火了。”

“你这怎么全是泡沫,重新打!”推车的叫。

小伙计揉着眼睛看了眼他们的衣着,没敢还嘴,老老实实去给他们添酒:“军粮大臣今天派人来,把我们的存货弄走一大半。从明天起,酒要涨价了,涨到三十个铜子一品脱。”

三人默契地没提现在已经是凌晨的事。

“那些职位已经选出来了吗?真快。”杰瑞小心地转移话题。

“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呢,慢一步......”撅屁股的接过啤酒按在唇边,这个话题就此打住。

小伙计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推车的借着酒劲叫骂:“别把你的臭嘴对着我!你嘴里的臭气把啤酒都弄酸了。”生活成本上涨让他的心情很烦躁。

“所以还要不要香肠?”小伙计委屈地缩到墙边,“火腿、熏肉什么的也被他们收走了,今天不买明天就买不到了。”

“要一点吧,你给扒掉肠衣。”负责付账的撅屁股挥挥手,对着两位同伴说,“我准备转去军队了,当个志愿骑士也好,当个传令兵也行,总比现在这样强。”

“不再等等吗?”杰瑞随口问,“我看他很有机会啊。”

“他父亲是哈伦哥斯大公,自身又是特瓦林尼亚总督,还管着皇帝的密探。肯定不会让他上前线的......继续留在这只是熬资历......我已经快三十岁了。”撅屁股咬着牛角做的酒杯嘟囔,“懂的都懂。”

小伙计插嘴道:“老爷,城里有个推销雇佣兵的家伙,还卖二手的盔甲,他给了我一份货单,要看看吗?”

“嗯?铁匠行会的人没找他的麻烦?”

“现在生意多着呢,都忙着揽活,没人有功夫纠结这些细枝末节。”小伙计抓起一张纸放在吧台上,留下几个油乎乎的指印。

推车拍着桌子高喊:“我的香肠呢?”

“就来,就来老爷!”

“这张纸能给我吗?我想拿回家慢慢看。”

“嗯?好像只有这一份,我明天——”

“香肠!”

“就来,就来。”小伙计擦着汗把盘子端上来,“厨师傅睡了,我只是个看店的小伙计。”

“这张纸?”

“您拿回去吧,明天我再找人家要一份。”

推车口里嚼着香肠,碰碰撅屁股的胳膊:“你缺侍从吗?我刚想起来有个合适的人选。”

“你儿子?年纪太小了吧。”

“不是,是我一个侄女的未婚夫,芙多洛人,跟你一样也是军事学院出身。”

“芙多洛人?那应该有自己的部曲吧,怎么会来给人当侍从?”

“他是某个城堡铁匠的儿子,花钱上学那种。”

撅屁股哦了一声:“那还真是少见。”

“小伙子很不错,肯干活,很有上进心,也会做人。”推车尽力推销。

“等放假叫来见一见吧。”撅屁股喝掉最后一口,放下杯子,“杰瑞,你喝完了吗?”

推车偏过头看了看:“他好像睡着了。”

“不要打扰他了,今天大家都很辛苦。”撅屁股点点找回来的铜钱,跟推车勾肩搭背地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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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一夜的黑尔抱着钱箱睡得香甜,他腿瘸了,不会参加学院的训练。昨天的事他没敢多打听,在帮派里嘱咐了一圈叫大家最近低调点,忙完已经天亮了,干脆抱着钱箱找到家旅店睡觉。

平时住的房子被火烧了,肥鲶鱼街的安全屋惹上了不明身份的官方人物,沟子街的安全屋又可能有危险。整整一晚上他都在疑神疑鬼,弄不清楚对方的意图。对方虽然明确说了这事跟自己无关,但是到了沟子街安全屋后,怀疑再次填满了他的心,那根弦又绷紧了。他紧张得一直没能入睡,直到天亮才疲惫地睡去。

安备因的奥戈跟他也差不多,晚上被从肥鲶鱼街赶走之后不出意外地被抢了,好在对方不认得最值钱的银行本票,把他身上那点金银币搜刮一空就让他走了,损失不大。应该没再有人跟踪他,也没遇上第二次抢劫,奥戈顺利回到自己租的房子,躺在床上衣不解甲、惊魂未定,在天快亮的时候才勉强睡着。

芬恩·马龙起得格外的早,这鬼地方,关上窗户闷热得如同蒸笼,打开窗户又会引来无数的蚊子和臭虫,味道也很难闻。他只睡了三四个小时就忍不下去了,干脆天没亮就跑到海边洗澡。

帕拉汶城内的海岸线,除了港区和内城区之间那条沟子街,其他要么是码头和港口,要么是锋利的礁石和峭壁。内城东北侧的“鸿鹄之门”外面有个小小的码头和沙滩算是例外,但那里几乎可以算作是皇家园林的一部分、宫廷的延伸,不是芬恩这样的人能去的地方。

海岸线最南边算是另一个适合洗海水浴的地方。那里距离沟子街水渠最远,自西向东的洋流也能一定程度上保证清洁。

现在正在退潮,已经有些城市居民借着天穹反射的晨光,在海滩上挖贻贝和蛤蜊了。海边的风很凉爽,每当一阵风从海滩上扫过,那些人就会不约而同地停下手上的动作,站起来,享受这上天的恩赐。

“嘿,马龙!”

他循声望去,一块礁石上支着个木头架子、两张椅子,旁边站着一男一女。男的戴了顶极其骚包的、扎着丝带的达巴兰草帽,上头还插了两根大红色的羽毛,腰里挂着把裹着红色天鹅绒的剑,镀银雕花的碗状护手,衬衫同样铩在腰里,露着一身白生生的肉,光着两条大毛腿,活像只挂在肉铺里用开水烫过的公鸡。相比之下旁边那女的就显得低调得多了,只穿着一身素白的连衣裙,同样戴着草帽。

芬恩也朝他招手:“嘿,阿德!”

古斯塔沃·阿德勒熙迪,去年差不多这个时候在这个地方跟自己打过一架。好像是个艺术家之类的人物。

他走过去,跟对方握手。

“我女朋友,萨克莎。”

芬恩笨拙地行了个吻手礼,对方矜持地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