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的光明起源于太阳,灼烈的阳光向大地抛洒无限的光与热,驱散着影与暗,指引人们从中找到温暖与希望。但太阳也终究是死物,有光的地方也必然有阴影,只不过他们或张扬或潜藏。
两侧高耸的房屋遮蔽住天穹,给大地投射下晦暗的阴影。佛尔文习惯性的穿行在巷道中,常年的阴冷让这里染上了潮湿的气息,时常有几只黑色的老鼠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
“打劫!交一枚银币就放你走!”一个与这里环境相和谐的话语突然响起,令佛尔文微微驻足。
声音的来源是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孩,他的双手死死的握住一把小刀,但身体还是止不住的颤抖。
小孩有一头金发,但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失去了应有的光泽。面庞也苍白而瘦弱,像是皮包着骨头,使五官都有一些凹陷。
看着他的样子,佛尔文就大概能猜出原因。这是一个孤儿,估计很长时间没有进食,走投无路之下选择抢劫。
无论怎么看都有一种即视感啊。佛尔文无奈的挠挠头,当年咱就是在这条巷子里打劫才遇到的戈洛尔,不过咱更有骨气,想一口气勒索一枚金币来着。
佛尔文自负运气很好,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在无依无靠而且听不懂语言的情况下,靠着翻垃圾桶活过了好几天。虽然之后因为食物中毒昏迷了不少时日,但也因此遇见了这世界第一个对自己好的人——一个瘸了一条腿的老乞丐。
老乞丐是在一个垃圾桶旁边将佛尔文捡回家的,从此佛尔文就在他的家住下了。虽然语言不通,但佛尔文也神奇的能够与他交流,而后来因为相处久了,佛尔文也自然而然地学会了一些这世界的语言。
虽然佛尔文一开始不耻乞讨的生活,但很快他就明白——生活的前提是生存。和老乞丐一同乞讨了一些时日后,一场变故发生,老乞丐因行动不便而在天灾中丧命。在将死之刻,老乞丐也拼命地想要活下去。佛尔文继承了他那用捡来的破布和树枝摆弄成的家,又用手在家的附近——也就是郊外——给老乞丐刨了一个坟。
也是因为在天灾发生的日子无法乞讨,累日的饥饿使佛尔文鼓起勇气,在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了打劫,于是遇见了戈洛尔。
记忆并没有停留太久,佛尔文再次打量眼前的男孩,“第一次打劫?怎么刀都握不稳?”
“是又怎样!废话少说,把钱交出来。”男孩看起来被逼急了,布满血丝的眼睛此时看起来像一头穷凶恶极的小狼,只不过额角的汗滴先出卖了他。
见状,佛尔文直接笑了出来,笑声不大,但直接打破了此处的宁静。
“你笑什么。”男孩被眼前人的反应吓的后退了半步。
“没什么,我想起了高兴的事。话说你退半步的动作是认真的吗?算了。”佛尔文从风衣中掏出一枚金币向空中抛去。
男孩反应过来,视线完全被金币吸引过去,虽然这里很暗,但男孩确定,金币确实闪着金光。
佛尔文笑了笑,一个箭步展示出百分百空手夺白刃的技术,将男孩手中的刀子夺去。
男孩接住金币后诧异转身,意识到手中的刀子被夺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张方方正正的卡片。
卡片上写着:冒险者[永恒]的佛尔文,b级冒险者,还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信息,并且还在左下角用笔画了一个很丑的头像。
“介绍一下,我叫佛尔文,是一个投资商,这是咱的名片。”佛尔文说到这故意清了清嗓子,“我看你骨骼惊奇,天资不俗,冒险者协会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什么,我不想当冒险者。”小男孩听后直接摇头。
“又没说让你当冒险者,最近冒险者协会缺人,当个接待员总可以吧,只用清点一下东西就行。等混熟了在当冒险者也不迟。”
小男孩顿时感觉眼前这个男人十分可疑,直接选择了沉默。
“冒险者协会了我有熟人,把这个名片给艾露莎大姐头就行。这枚金币你可以重新买一身行头,脏兮兮的去协会,免不了有闲的发慌的人找茬。当然,你也可以不去协会,拿这笔钱去买食物也足够你吃好几天,决定权在你。”佛尔文将手中的小刀随手扔掉,“不过嘛,我是一个投资商,当你有钱了,记得我曾经入过股就行了。”
当少年对眼前男人的话还有一堆奇怪名词一头雾水的时候,男人已经走远。男孩看着手中的一枚金币和一张卡片,感觉刚才发生的是恍若梦境。
多年之后,当男孩成为一个男人,并成功开拓出一片疆域成为城主的时候,依旧会感叹地拿出那张已经皱的发黄稀奇古怪的卡片细细观摩。当然,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这世界表面平静,却四处潜藏着危险啊,且不说诡异恐怖的天灾,即使是一个普通的魔物混入城内,都可能会导致无数家庭的破灭。所以这世界才会有那么多孤儿和乞讨者啊。佛尔文一边走一边想着。
这时,一支利箭飞向他的肩膀,以毫厘之差从佛尔文肩头上方划过,最后狠狠地嵌入有些粘稠的地面。
“哟,佛尔文,几天不见这么垃了,连个小孩都能打劫了。”
看到来人,本想拔剑的佛尔文又将剑按回,“哟,好久不见了,芙洛德。”
“好久不见。佛尔文。”打完招呼的芙洛德站在高处的屋顶上,又拿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咻”的一声,箭矢离弦,不偏不倚地射向佛尔文,而佛尔文佁然不动,仿佛静待佳音。
老实说,佛尔文有点欣慰,因为从箭矢飞来的来看,这一箭命中自己的概率很高。没想到,[仁慈]的芙洛德有一天真的能命中目标。
芙洛德和佛尔文一同组队冒险已有三年,有一个戏谑的外号——[仁慈]的芙洛德。这一外号并非字面含义,而是因为这个蠢精灵,明明没有一点实力,却无比偏爱弓箭,能做到百发百不中的优秀成绩,所以被冠以[仁慈]之名。与芙洛德一同冒险的三年来,佛尔文还真没见她射中但凡一箭。所以佛尔文还和她约定,如果她有一天能射中自己一箭,她可以随便提一个要求。
当箭矢离弦,芙洛德嘴角微微上扬。当然,她也对自己的技术不抱希望。不过这段时间,经过她的精心钻研,她给箭矢附上了可以提高命中率的符文。
“没想到有生之年能看见芙洛德命中目标。”佛尔文看着不断接近自己的利箭,眼中有流出泪水的冲动。
“[解箭]!”芙洛德催动符文,射出的箭矢陡然发生变化,即将命中的利箭瞬间一分为五,“这下总能命中了吧。”芙洛德擦了擦并不存在的汗珠。
“啊这。”佛尔文愣住了,本来应该命中自己的箭矢突然分裂,而分裂后五支箭矢又因为动量守恒而方向全部发生偏折。头顶,两肩之上,双腿旁边,箭矢如风一般穿过,完成了完美的描边。佛尔文直面“箭雨”,仿佛一个有避矢之加护的英雄。
双方沉默良久,最后芙洛德还是先从屋顶跳了下来,借助两侧墙壁几次接踩平稳落地。
芙洛德有一头柔顺的金发,皮肤白皙如雪,眼睛像是森木环绕的湖水一般碧绿。
佛尔文径直向她走了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菜,就多练。再见了。”
佛尔文继续前进,丝毫不在意身后无限描边的箭雨。此刻,他想起一句话: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
虽然想带芙洛德一起旅行的,但想了想,也不是谁都和咱一样了无牵挂,都当冒险者了,来不来走不走还不是看自己心情。话说,如果戈洛尔和莫尔夫还在的话,咱还会出去肆意旅行吗?也许还是会的吧,毕竟咱这么没心没肺。
佛尔文穿过几个巷道,最终在一处向地下延伸的楼梯走去。这下面是绿皮凯尔的地下魔法市场,也可以称之为魔法黑市。
这里鱼龙混杂,假货很多,但往往更加便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淘出一些稀罕物。来这里佛尔文看中的就是便宜这一点,毕竟多年的冒险者经验使他能够较轻松识别物品优劣。
至于买这些材料的原因,当然是用来提示自己的实力,然后……复仇。
佛尔文至今仍记得那一天,大火烧尽了戈洛尔经营的小店,十三位披着黑衣的不速之客悄然而至,与戈洛尔决战。
在燃尽后的废墟中,在烈火翻飞的火光里,那一天的戈洛尔宛若神魔,满天飞舞的魔法如同夏日那最绚烂的烟火,精湛的剑技又像落日下的飞花,魔法与刀剑的恐怖技艺使他如鬼神般强大,在十三个人的围攻下依旧能做到势均力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