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三章 食堂的大师傅(1 / 2)年代:开局被子孙祭拜首页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七号,昌城西区,西篓子巷,59号。

罗成昨天登记完入职表格后,就被‘小张’带到了招待所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把带的行李留在了招待所房间里,然后又来搪瓷厂报道了。

而厂里的李科长很是热心,亲自把他带到了这边的街道办,作为市区的唯一搪瓷厂,别看厂里职工不到一千人。但这可是福利不错的厂,大家用的水杯,脸盆之类的,可都是搪瓷厂生产的。

这年头城里结婚,可都是最少要准备一个脸盆和一条毛巾,还有暖水瓶。这些东西都是要票的。

高中,中专和大学学生,有住校的,也是需要水杯,脸盆之类的。

这些东西只要是铁制的,都跟搪瓷厂有关系。所以搪瓷厂的效益是很不错的,工人每个月都有不少福利。

李科长亲自带罗成来街道办报道,给了这边街道办一点厂里的票据,人家街道办的也卖面子,给他分到了西篓子巷59号这边。

西篓子巷这边59号,是一套二房一厅的红砖房。一般情况下,是优先分给结了婚的人。分给罗成,完全是看在搪瓷厂李科长的面子。

这边的房子进出只有一条小巷子,而且因为房子没有厨房,所以水池都在屋外。要煮饭的话,大家都是在门口窗户边安装一个排烟管,然后大家都是用煤炉烧煤做饭。

不要嫌条件差,这在市区算是好房子了,起码是独立的房子,有水有电。有一些地方,一个大院子,住着十几二十户人,共用一个院子,晾一个衣服都要划分地方。不像这独立的房子,起码可以关起门来谁都不搭理。

另外一点,这房子是街道办分给罗成居住的,归属权还是国家的。甚至还要交租金,算是租的房子,一个月得交一块八毛五分的租金。

虽然要交租金,但有一点好处,房屋的修缮维护,也属于街道办的。比如电路老化烧了,房屋漏水之类的,都直接去找街道办就可以。只要不是人为的,就不需要罗成负责。

对于街道办分的房子,罗成满意的很,这可是红砖砌的房子。在金河村他就住一间木屋,连土坯房都住不上。现在不但住上了红砖房,屋顶还是水泥顶面,两间住人的房子加一个吃饭烧饭的客厅,很不错了。

特别是跟旁边的邻居对比,一样的房子,人家是一家老小五六个人也就住这么大的房子。

分好了房子,街道办的人也给了钥匙,房租是先租后交,不怕你不交房租给跑了。而且房子里有一张旧床,起码可以睡觉。

床也是属于街道办的,很多东西都是当年查抄不少地方得来的。街道办管理的很多房子,也是收缴上来的,另外地方单位也会建一些住宅区来缓解城市住房问题。

这分好了房子,罗成又老实的回搪瓷厂人事科那边报道了,就这样依然还没带他去食堂工作。而是询问了他身上有没有钱,有钱的话,直接去昌城的文化照相馆拍照,厂里登记和办理工作证要用。

一张黑白照片,一寸的,要四毛钱。大一些的,要八毛甚至一块以上,照片在这年头属于高消费娱乐方式。不是必要的情况,是没多少人会去拍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