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鹊,将他扶起来抬到里屋。莺歌,你去找侍卫长拿点止血消炎药,就说我今日去墓园不小心划破了脚。”
春鹊向来对云锦的话言听计从,没有多想便扶起地上身材颀长的男子就往里屋走去。
一旁的莺歌却急忙道:“姑娘想要救他?”
云锦看着春鹊的背影,再次感叹带着春鹊的明智性,站起身对莺歌笑笑:“难道我们要在佛祖面前见死不救?”
“可是”
“好啦,外面那些人听口音不是大夏的吧?外族人混入大夏能有什么好人?再说你看那男子衣着眉眼皆不凡,救下便有一份恩情在。”云锦十分不在意的擦擦手,却发现血迹怎么擦都擦不掉,厌恶的皱着眉。
“可是姑娘留一个男子在房里,有碍姑娘的名声”虽然大夏民风开放,可是未出嫁的姑娘家夜里留一个男子莺歌一脸怨愤地盯着男子背影。
“难道我现在把他丢出去我的名声就保住了?好了!你若真心疼你家姑娘就打点水给你家姑娘洗洗手!”云锦无奈的摊开手将满是鲜血的纤细双手凑到莺歌面前。
莺歌被云锦说得语塞,跺跺脚转身出去打水。
云锦进了里屋,春鹊已将昏迷的男子放在了圈椅上。
凑近里屋的烛火云锦这才看清黑衣男子,不过弱冠的年纪,一身黑衣暗绣纹锦衣,如玉般白皙细腻的脸上棱角分明,浓密的长眉,高挺的鼻梁,樱红薄唇微抿出绝美的弧度,因失血过多略微泛白,更为其增添了几分清冷。
好一个俊美的男子!尽管萧家两兄弟在永兴城中算得上数一数二的英俊少年,但云锦不得不承认,比之黑衣男子,犹如星辰比之皓月。他只静静的睡在那里,就能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姑娘?”春鹊好奇看着发呆的云锦,试探的问道。
“咳!”云锦回过神来,掩住嘴角微窘的咳了一声,“春鹊你去找点麻绳来,再兑点糖水和盐水。”
“是!”
而另一头,一群人十分气愤的离开经国寺。
“老大,我们这样回去不好交代吧!”一个身型粗犷、虎背熊腰的男子躬身凑近领头人道。
“哼!这里可是住着萧远毅府里的人,我们混入大夏任务还没完成,难道你想惹上萧远毅吗?”走在前面的领头不屑的哧道。
“难道就放走那个黑衣人?他如果透露了我们的据点”
领头脚步一顿,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经国寺,对手下吩咐:“都埋伏在经国寺外围,若他出来,立刻绞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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