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边牧(2 / 2)夜笙人静虚构游戏首页

看见这一幕的瞬间,夜笙的理智和本能终于超越了威压,两眼死死闭上再不敢睁开哪怕一条缝,而两道血泪则缓缓自眼角流下。

辛苦你了,我的眼睛,希望副本结束前你能别真瞎了……

夜笙默默祈祷着。

许久,那股恐惧感才终于消散,夜笙这才察觉自己早已被冷汗浸透,大口喘息着,而萧晚也差不多是如此,作为站在最前面也承担了最多威压的人,夜笙觉得她没两腿一软直接跪下来已经算是很厉害了。

只有周末一脸茫然地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这俩家伙又抽了什么风,半晌才迟疑着问道,“你俩……不会怕狗吧?”

夜笙喘了半天,勉强从牙缝里挤出字来:“你TM管那玩意叫狗?!”

休息几秒后他总归是给始终局外人的小黎博利周末描述了一番刚才的感受,期间周末的表情徘徊于“你好中二”和“有点夸张”之间,害的夜笙差点讲不下去。

好在与他感同身受的萧晚始终保持着严肃的神情,直到夜笙讲到那些在阴影中浮动的面孔时才第一次出声打断:

“你确定那是黑暗生物?”

夜笙一扭头,立刻被那对因为帽子里全是汗故摘下来透气从而露出来的、有些耷拉的狼耳吸引了目光,张了几次嘴才想起来要说什么,“呃,确定,因为那可不是咱们这些萌系画风,人家那是写实向的。”

萧晚沉吟几秒,头上的耳朵弹动了几下,引得夜笙和周末的目光也弹了弹,两人对视一眼,彼此点点头:好想揉揉兽耳啊!

她本人对自己看起来多好揉倒是浑然不觉,只是叹息一声,“各位,我希望这只是我多虑了,但……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只边牧也属于黑暗生物阵营?”

夜笙按下已经蠢蠢欲动的手,认真想了想,摇头道:

“不,我觉得可能性不大。”

“虽然这破副本规则确实喜欢玩文字游戏,但起码未曾出现过前后矛盾的情况。而规则中对于黑暗生物阵营的表述就是规整的六个人,没有更多了。”

“那鬼呢?”

周末举了举手,“这个……在阵营划分上我们其实并非一个整体阵营,而是归属于平民阵营的,硬要说其实算平民的特殊职业。”

“这样啊。”萧晚松了口气,“只要不是非得跟那家伙打就行。”

夜笙耸耸肩,“我是认为不会啦,但我们谁又能说的准呢?”

“既然谁都不确定,那我们不如直接去问好了,问问这只‘可爱’的小宠物的主人。”

?

趁着夜晚溜出门去找珂洛儿玩——这才是夜笙他们的计划中今晚的重头戏。

最初他们其实是打算三个人一起去的,结果夜笙踩点的时候翻上栏杆往下一看:

嚯!好家伙,至少有一伯只足有水牛大小的巨狼在楼下徘徊,眼中冒着饥饿的绿光,一看见夜笙就齐刷刷地摆出了捕食的动作。

夜笙于是从善如流地退了回来。

经过他大致的推算,萧晚和他依靠黑暗生物的反应速度和敏捷是可以跑过这些狼的,起码能在被追上前跑出狩猎范围。

但周末……未鬼化状态下的她体质与原本无异,根本不可能跑过狼群,如果利用鬼化的话时间又不足,跑一半就得被打回原形,十秒钟的CD时间完全够狼群把她撕成碎片。

并且夜笙萧晚的风格都偏向进攻型,不敢保证周末的安全,更别提规则下狼群能否被攻击都是个问题了。

所以最终的决定是周末留下来看家,为了防止别人外出刀人,萧晚建议她躲在林和的房间里,以那副惨状一般人大概都会知难而退的。

安置好周末后,二人一起踏上栏杆,不再犹豫,迎着狼群饥饿的目光纵身跃下。

萧晚在落地前一瞬间不知用了什么道具骤然减缓了速度,轻盈落地;夜笙则随便瞄准了一只巨狼以飞刀钉住四肢,然后直接落到它的身上以此缓冲。

轰鸣声后,夜笙看了看脚下血肉模糊的尸体,又看了看轻盈优雅的萧晚,总觉得彼此的身份似乎反了,应该互换下才比较合理,但周围猛然爆发的狼嚎声让他来不及吐槽,立刻俯身屈膝朝着别馆外的大路冲刺而去。

那几把飞刀则由尾部缠绕的细丝回收,在夜笙的掌控下化作数个闪烁着铁光的旋涡,将离得太近的巨狼尽数绞杀。

萧晚则紧随其后,不时以消音手枪击碎追击的巨狼的关节,拖慢它们的速度。

就这样边冲边打,两人未费多大力气就脱离了狼群,这些看门的终究只是一群普通的野兽,对单独行动的他们造成不了什么麻烦。

夜笙朝狼群比了个中指,扭头看向了夜晚的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