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社会学校 (三)两个胜利(1 / 2)我心向法首页

写文章有时候确实是辛苦的,跟研究学问一样,经常要“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也要“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但只有日常不断积累,最后才能形成鸿篇巨制。我通过文字的形式把自己的人生作出记录和总结,对自己是种鞭策,对别人或许也有所启发。在我身边的朋友和老乡圈子里,写点滴文字记录感想的不少,但真要在文字上连续作战,形成系统,写成长篇的则少之又少。我,有幸坚持了下来,在网上留下了自己重量级的作品。我想,这也是人生的一种成就吧。现在,我在本地的居住地以及老家的自然环境越来越好,我可以经常走出户外去散步沉思。写诗,写散文,甚至写小说都是需要构思的,也需要灵感。一直以来,散步都是我酝酿构思,激发灵感的最好的方式。

这大半年来,我在工作和生活中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一方面,人际关系不断拓宽,又认识了一些新的朋友。一方面,自己的思想更加精炼,做事的风格更加果断。我也有幸成为了市一级劳动仲裁机构的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也有幸成为了市律协公职专委会的增补委员。通过增加新的身份以及工作的不断历练,我的视野不断拓宽,也获得了更多的自信。但这半年来,最让我自信的,还是我亲手操作了两个案件的胜利。

为姐姐维权

我姐从2004年开始,通过堂哥介绍,在本地的一家涉农类公司断断续续的打工。一开始是季节工,后来就整年整年的在公司里上班,主要在车间里做种子包装工作。虽然工作比较辛苦,但是工资收入还可以。我也很多次的开车到那个公司去接送姐姐,有一次还通过姐姐,从那个公司拉了一千多斤不合格的水稻种子回老家喂鸡,价格是非常的便宜。我妈一看有那么多的鸡饲料,就敞开了喂,天天满地撒的都是稻子,也因此喂肥了地上跑的一大窝老鼠,以及天上飞的一群麻雀。但那个公司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就是始终把我姐他们当成季节工来看待,从来不签劳动合同,更不要谈为他们缴纳社保。我很早之前,就跟我姐说,让她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以后跟公司交涉维权。但我姐比较善良,始终不好意思去做这些事情。一直到2023年秋,公司在某西省某县设立车间,公司宣布,要不让我姐他们签一年的劳务合同,留在本地干,要么就自己转到某西省去干,但跟公司没有关系。我姐考虑了很久,也咨询了我的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而是跟着车间主任到某西省去干了小半年。但某西省的工作太辛苦,我姐干着干着就不想干了。她就问我,如果不干了,跟公司交涉,能不能取得一些补偿。我跟她说,我早就跟你说过,啥时你只要决定不干了,就来找我,我们一起来跟公司交涉。我姐和姐夫说,那这次还能不能搞到钱,有没有把握呀?我说,像姐姐这种情况,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七、八年了,谁都不能说有绝对把握。但搞总比不搞要好,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试试吧。

接手姐姐的事情以后,第一步是要确立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姐姐原来不注意保留证据,仅存了几张多年前在车间的工作照片,她打印了出来。另外,我还让她打印了很多公司发工资的转账记录。公司原来为了规避劳动关系,都是以现金发放工资。但最近几年,估计也嫌麻烦,就用各个关联公司转账发工资。姐姐的记账本倒有不少,乱七八糟一大堆,都是原来对工作量的记录,有时细到每一天。姐姐都把它们找了出来。还有一种证据,比较直接有效,那就是证人证言。姐姐到公司上班,就是我堂哥介绍的,她这么多年在包装车间上班,和车间主任关系一直很好。按说,这两个人应该是证明我姐劳动关系的最重要的证人。可是,当姐姐找到他们,他们都犹豫了。堂哥虽然已不在公司上班,但业务依然和公司存在密切关系,他很踌躇,怕得罪公司。车间主任还在职,更是不便出面作证。所幸,姐姐上班这么多年,认识很多工友,有几个工友虽然已经不在公司上班,却愿意作证。我让姐姐找这几个人写了证明。而且,为了提高真实性,证明的内容还不能写的完全一样。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找的差不多了,紧接着是证明工资标准。这点不难,根据银行转账记录,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些记录我姐姐都找复印店打印了出来。

证明劳动关系看似有了一定的把握,但其实还存在着不小的问题。就是我姐在申请仲裁时,已经58岁,距法定退休年龄已超过了8年。那么她在50周岁之后在公司的工作还能算作劳动关系么?这一点,我很快找到了依据。根据本省2019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会议纪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继续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应当认定为双方劳动关系延续。我姐显然符合这种情形。就是说,我姐虽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因为一直在给单位提供劳动,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待遇,仍应认定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仍应享受劳动者的相应权利。这点确定后,下一步就是如何主张权利了。我自己是兼职的仲裁员,也开庭审理过几百个劳动案件,所以,劳动仲裁是必然的也是唯一的选择。那么,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我们将以什么理由主张什么权利,去维护利益呢?我的切入口是单位这么多年,一直未给我姐缴纳社保,从而被迫解除而获得经济补偿金。

被迫解除通知书,对劳动者来说,这是一把利刃,事实证明,我把这把利刃用到了极致。当我让我姐把那把利刃投向公司的时候,朝野震动。这个上市公司的高层,做梦也想不到,一个曾经的季节工,都快六十岁了,竟然能回头来找公司维权,而且还发出了这样一个专业的通知书。我的被迫解除通知书是这样写的,“某某公司,本人某某,女,58岁,身份证号码多少多少。本人自2004年某月进入贵公司,一直在做种子包装工作,一直工作至今。但贵公司从来没有和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为本人缴纳社保。因贵公司有下列情形第(三)项之情形,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被迫解除和贵公司的劳动关系。本人现通知贵单位,本人和贵单位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某月某日被迫解除,并要求贵单位依法为本人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全通知没有一句废话,直指核心。所以,通知发出后,单位马上便派人来谈。

姐姐申请的所有材料在我的指导下尽量做的扎实又扎实。特别是事实和理由部分,我非常满意。因为,这部分顺着时间顺序记录的非常详实,哪一年到哪一年在哪干,跟着谁干,都写的清清楚楚,记录了很多人的名字。这样的材料交到仲裁机构或者某法的手上,无疑就让他们产生了很大的信任度。不像我开的一些庭,一部分涉及建筑工地的工伤案件,劳动者大都只记得一个包工头,连跟什么单位干都搞不清楚。所以,很多这样的案件要求认定劳动关系的,我们都不能支持。我想,有了这样的一个申请书,单位看了后,即使不去看证据材料,估计私下里也认可了一半。在仲裁申请书最后,我们写道“本人在公司干了20年,公司从来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我缴纳社保,也从未支付本人加班费,也未给与本人年休假。为维护本人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言简意赅,凸显专业水平。

在被迫解除通知发出不久,车间主任和副主任接受公司副总委派,过来谈的时候,我也把仲裁申请书让他们看,也允许他们拍照,但证据材料没让他们看。因为这还没到正式申请仲裁递交材料的阶段,有些东西当然要有所保留。但我故意让他们看到我们准备的满满的一袋材料,让他们知道我们是做了充分准备的,是有很多证据的。车间副主任本来在公司夸下海口,说能做通我姐的工作,她的方案是,让我姐以劳务工的名义继续在本地原车间工作,但没有任何补偿。我跟她说,如果我姐同意这种方案的话,当初她就不会到某西省去了。另外,干了这么多年,她的身体已经严重透支,不允许她再在那样一个灰尘扑面的场所工作了。现在,她准备彻底告别公司。但这么多年奉献了那么多,身体都搞坏了,希望得到合理的补偿。车间副主任也是个场面上人,她知道,说再多的话也没有用了,所以和主任起身告辞。

两个主任离开后,消息沉寂了一段时间。虽然主任和我在断断续续的联系,也把公司法务部经理的号码推给了我。但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我知道,不动真格的,肯定是不行了。公司本来是说希望我们不要仲裁,私下调解处理。那你真不去申请,他们又不重视。我决定,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去仲裁委递交材料。因为自己是公职身份,无法以执业律师的名义去代理。但我和我姐是近亲属,可以搞公民代理。虽然证明姐弟关系不太容易,但最终被我突破了。在这个世界上,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如果不是坚持不懈,巧用心机,很多事情都可能半途而废。比如这个递交材料,我就跑了两次。第一次是到某新仲裁委,但他们没有受理。理由有二,一个是他们只受理注册资本在6000万以下的用人单位的案件,该公司显然是超过;第二,说我姐已远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受理。他们建议我到市一级的机构去递交材料。可是市一级,我通过了解,对于这样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仲裁的,一般也不受理。这跟我在某县仲裁委审了那么多劳动关系的案子,有明显不同。其实,即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如果要求确认退休之前的劳动关系,是应该受理的。更何况我姐的情况,是可以视作劳动关系的延续。但很多仲裁机构,不会听你那么多,也不会看的那么细,出于一些不便言明的原因,就是不受理。但他们说,可以开个不予受理通知书,让你去起诉。抬杠是没用的,我这个人的优点是遇到事情的时候比较灵活,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巧用关系巧用人脉。第二次,我利用和市级机构负责人的微信联系内容,巧妙地说服了窗口经办人员,让她受理了材料,并开具了盖了章的接收材料回执单。在中国,有句话,叫“现官不如现管”,现场工作人员是非常重要的。头脑灵活的人都会注意和现场具体办事的人搞好关系。哪怕,他是编外的甚至是零时工。在这个关系的社会,不要老认为位高权重的人才有用,那些处在关键环节和位置具体操作的人其实更为直接有用。他们貌似卑微,却更好相处,也更需要尊重。一定不要轻视他们,要和他们相处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