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前,是火柴。而很长一段时间,火柴都称为洋火。
火药是我国的四大发明之一,但火柴却是从外国输入我国的,和枪炮一样,有点讽刺。
历史上,英帝国主义对我国进行经济侵略,早在19世纪30年代就在广州设立了怡和洋行,在大量向我国倾销鸦片的同时,火柴及其他商品也是经济掠夺的另一种手段。
晚清文人着作中,松江孙玉璋《异闻琐录》中有这样一段描述:“道光间,英夷所贡杂物,多谣巧好玩。中有自来火者,长仅盈寸,一端五色洋药,擦之而火爆发。士大夫见之莫不惊奇,以为鬼物。今各大商埠均有市者,唯索值厅昂,非豪商显宦无力求之耳。”
稍后一个时期,有广东人李镜侬《说抉》一书中说“洋人削木如烛骨大,长寸许,捣硝碘为末涂其上, 磨之爆然作响,而火自发,名自来火。”
近代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经济落后,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体。与外国有关的人或物的称谓,习惯加个洋字,如"火柴"叫"洋火","自行车"叫"洋马",外国人叫“洋人”,外国人开的商行叫“洋行”等。
即使火柴引入了我国,作为经济掠夺的工具,售价高昂,普通老百姓根本买不起。
所以在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还是使用火镰取火。
据有关资料,直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陕北农村还盛行火镰取火。
火镰,一种比较久远的取火器物,由于打造时把形状做成酷似弯弯的镰刀与火石撞击能产生火星而得名。点火的时候在火石上垫些火绒,然后用火镰撞击火石,产生的火星落在火绒上,火绒就会被点燃。
笔者推测,既然相当长的时间,民间都用火镰取火,如果火镰日久出现故障,不能撞击出火星了,那时四川民间或称之为“不撞火”了,即指没用了。
所以,“不撞火”,第一个引申义就是没用、不顶事了。后来又从“没用”引申出“不像话”和“(东西)质量不好”等词义。
撞,普通话音zhuàng,四川方言有多个音:撞zuàng同状、撞cuǎng同闯、撞cǒng同宠。
撞在赣语、湘语、客家话、湘西乡话等至今多见cǒng音,故笔者分析:在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运动中,撞cǒng的发音也随之带到了川渝地区。例如“撞鬼”,我地广汉话就说“撞cǒng起鬼了”。受普通话影响,撞又有了zuàng音。浊音清化,故撞又有了cuǎng音,有撞鬼与闯鬼同义。
因此,四川方言的“不宠火”,正确写法或就是“不撞火”。这个方言词,应该主要分布在湖广填四川的主要移民迁入地。而以四川土着为主的岷江话片区,这个说法,就不知有没有融入当地的方言了,欢迎知情网友留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