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第二天太阳爬上山头,萧赫他们才起床,灶台早已经被勤快的女人们占领了,连早饭都要等她们吃完。
他们索性早中饭一起吃着。
尚志语重心长地劝告主子:“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宁愿得罪小人也不要得罪女人。萧公子,要不我们和她认个错。”
”萧赫无可奈何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哪里得罪了她,怎么认错?
至于若莱跟她说丢饭碗的事情,他都以为她是给他安的莫须有的罪名。
她就有意欺负他这个孤苦无依的、无父母的孤儿。
小时候自己也遇见过,就有人无来由霸凌他。还是女的。
这辈子怎么回事,上辈子跟女人结梁子了?
“那好吧,我深入敌人内部,瓦解他们势力。”
尚志看见戴弟从楼上下来,头就一直仰着,就像曲项向天歌的鹅。眼神一刻不离,嘴巴蠕动着,好像吃的不是米饭,而是生吞活剥着美女。
但当他看见若莱出现在视线中,喉咙如卡了鱼刺,一阵猛烈的咳嗽着。
尚志待明天走后,小声地嘀咕着:“萧公子,我们分头行事,你继续跟踪若莱,我追戴弟。”
“白天可以,晚上我要睡觉。”
尚志抬头迷惑地望着萧赫一眼,他没有追过女孩子吗?
晚上大好的时光,简直就是为爱情而营造的浪漫氛围,他竟然弃权?
“那好吧!”
刚好,他们不用尴尬着撞上了。
一行把戴弟送上山后,又开车下山了。也幸亏这个跑车,让路程缩短一两个时辰,但中间不间断地来回跑还是让他老腰受不住。
他到加油站给车子加好油,油加好了。他把车开在一旁,并没有立马离开,自己坐在加油站外面的靠椅上休息着。
想着下一个徒弟会是怎样的人,最好是一个正常的人。
再收一个徒弟就筹齐七个人了。七是他喜欢的数字。
他看见有一个年轻人在车周围转悠着,不用细看定是瞅着他的车。
是一个背着竹筐子的年轻小伙子,身材高挑瘦俏,面部骨相皮相都大,五官也突出。整合在一起不失为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那被太阳晒的棕色的肤色,又增添几分阳光气质。
不用说,是当地人。
当一行走近的时候,小伙子还没有觉察到,
眼冒金光,神情惊艳地看着车,热烈又热切聚焦在车上,偶尔伸手摸着车子,就像触碰着至臻法宝,不禁惊叹几声。
“这也太酷了吧!”
他忘情地欣赏车着每一个部分,以致一行走站在旁边多时都没有留意。
“喜欢这车?”一行问着
小伙子吓一跳,连忙后退几步,局促不安,用手胡乱捏着衣角,抵着头,不敢抬眼看一行。
只是不住地点头称是。
他很喜欢车,确切地说,很喜欢新奇的东西。村里的老乡带他到雅玛市去打工,他在街上见到的稀奇古怪好玩的东西,目光半天挪不开,驻足观看,经常还忍不住伸手触摸。
有时候是车,有时候是雕塑, 有的时候是高楼大厦,有的时候是室外欧式餐厅座椅,有时候是美女,美臀,当然美女她是不敢伸手摸的,只能呆呆的凝视着。
老乡都走好远了,回头发现人丢了。忍不住骂几声,二愣子一个。
他到城市,像刘姥姥进大观园,洋相百出,但更多时候是好奇,对没有见过的物品充满好奇,对山外的世界惊讶不已,永远看不够。
老乡也受不住他的好奇心,最终还是把他送回老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