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样的一个小小插曲,解了心蕊的大围。
小妮子学会了相思,莫名其妙的话少了好多,不时是的,她会莫名其妙的翘着嘴神游天际,小鼻子尖尖都被她摧残得少了三层皮。
六月中旬,任她明珠小妮子再郁郁寡欢,也还是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汴京开封府。
离那场毁灭性的浩劫已过去三个月,劫后余生的人们用惊人的隐忍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必定过去的已过去,活着的人还得要活着,每天的天要亮,肚子要饿,贫穷的老百姓没有时间哭泣。
心蕊对自己的定位就是个女人,而女人是不管政治的,所以小小年的明珠自然更也无多大的爱恨和民族大义。
也许是因为岳氏父子,明珠对留下这满目苍凉的金人多了种仇恨,看见这些忙碌着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儿,她帮无可帮救无可救,现在她倒希望那颗虎牙有用了,可千万要保佑爹爹和娘亲啊。
俩师徒找到那桃花门小贼交代的联络点,只可惜被金兵烧得渣都没有了。
而且,肯定了那个她最不想要的坏消息,明珠的爹娘的确被掳走了,还有那倒霉蛋的同父异母的哥哥,才刚来与秦桧团圆一年吧,本是想着从此过个个好日子了,却没想天降横祸,福还没享到却一同被掳。
为避免沿途的官民有解救徽钦二帝的可能,完颜宗翰和完颜昌将所掳君民分七组,两路军将二帝分开押送,而随行被押解的宗室,帝姬,官员等等,不计其数也不得而知。
就这样,心蕊师徒俩一路追赶。
金兵所到之处生灵涂炭,恶行滔天: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那时不时显露在小路旁,荒山间的小土堆让明珠惶恐惧怕,还有无数未及掩埋的粼粼白骨,她真的怕其中就有自己已经忘记了容颜那还没见面的可怜亲人。
造化弄人,岂是一个“天意”就打发得了的?
第二节不一样的开始
十五燕京
八月,师徒俩终赶至燕京。
燕京物资丰富,街市兴隆,宫殿华丽,历来是一个富庶的富贵之乡。作为辽陪都,到辽后期燕京倒成为了辽帝来得最多、停留得最久的都城。金灭辽后,曾归还大宋,不过没两年又回到了金国的手里。
宫城内燕角楼,金国国相、西路军副都元帅完颜宗翰暂居在其中。
他生得高大勇猛,典型的北方游牧民族健硕体格。可与大多完颜贵族不同,他还善谋略,对脑子的支配在大金国堪称翘楚,因而位高权重,金国郎主完颜晟都畏他三分。
“大郎,这匕首做工如此精致,又锋利无比,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啊。你干嘛不交给你阿爹,却给我送来?”
完颜宗翰把玩着手中那渗着一缕寒光的匕首,轻轻一划,桌面就下了一个角。
一个慵慵懒懒大概十八九的小青年站在一旁笑道:“小子今儿才到,本就不知阿爹爹与各位叔伯们在哪里,就想,不如先见谁就献给谁,当是它自己找了自己的主人,应了一段缘分。
这不先见了国相大伯,不过是天意。
现今这次南下大胜而归,天下哪还有什么宝贝敢在大伯的面前妄言,不过是一趁手的玩意罢了。”
这语气不急不缓,不高不低,挠得人耳朵痒痒的。
完颜宗翰满意地打了个哈哈:“小辈中就你小子最会说话!对了,这次围困开封城,捉拿南蛮二帝,你传的消息可功不可没。怎么,你阿爹还不许你回来挣几分战功,建几分功绩?你的兄弟们哪个没自己开衙建府啊?四弟要不识人,我可把你抢了!”
“哪有,小子游散惯了,现在刀都不想提了。还是做我的逍遥公子,游逸天下,喝酒行乐,岂不有趣得多?”
“你小子,七八岁就独自杀了几头恶狼,保了你弟弟的平安,我完颜部现今都还没出比你凶猛之人了,怎的?大郎,与那南蛮和尚学了几年功夫倒把我们完颜部的血性都学没了?不敢杀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