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师父杀的,不是小子儿的功劳,大伯取笑了。”
完颜亨淡淡答到,云淡风轻地笑了笑,还不在乎地对完颜宗翰做了个恰到好处的鬼脸,既不放肆又很能表达自己态度的拒绝了完颜宗翰。
他知道宗翰喜欢他,差点还把他收为了义子。
女真的传统是同代相传,兄终弟及,必定得要嫡系才有即位的可能。所以,纵使他完颜宗翰有拥立太祖开国建业的不世功绩,现今位高权重,他也不过是国相之子,他也还是仅限于沉浸在那点连金太宗都怕他三分的沾沾自喜之中,还没有别的野心。
可完颜亨不同,他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有自己不一样的思想:你若有才有德可安天下,我自尽心尽力地助你做一世明君你若是昏庸无能之辈,那对不起,我一定不会客气!
他的爹是太祖的四子完颜宗弼,称四太子,是庶出。所以,无论这四太子近年来拥有盖世英勇,立有不世奇功,他终不过是四太子,这一脉终只有封王的机会,没有称帝的可能。
一亲兵来到宗翰身旁,咬了咬耳朵,宗翰点了点头,还是爱不释手地玩弄着他的匕首。
一个竹清松瘦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四十岁上下,一身灰白圆领布衣,一小撮山羊胡,鬓间夹杂有白发,神情略微疲惫。
他作了个长揖,但并未下跪,随即便静静地站在那里。
宗翰有点奇怪,这秦桧又是上书又是托情地,三番五次想见自己,自己为杀杀他的锐气一直不理睬他,今儿个终于应允了他,他却摆出一副不卑不亢的臭样子,连跪都不给自己跪一下,要知道,连他的俩俘虏皇帝见了自己都哆哆嗦嗦,马屁拍尽地直呼“国相大元帅”,若自己脸色稍有不好,更吓得他们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了。
这秦桧,玩的是哪一出?完颜宗翰的眼中露出了点点愠意,在那匕首的寒光中阴森森的。
完颜亨看出了点苗头,知道这宋臣是不方便自己,嘴角的笑容不减他向宗翰道别到:“国相,小子先行告辞……”
那宗翰不耐烦地打断他:“给我好好呆着!”
秦桧不知这少年是谁。
他浓眉星目,鼻高口方,头顶一蓝色幞巾,儒朴雅致一袭蓝色窄袖薄棉绸素衣长袍,风雅质朴腰间系了一条带朱缀的细腰带,尽显猿背蜂腰。最出奇的是,浑身上下,他没有一点朱玉配饰,不附庸风雅的玩弄纸扇,配搭长剑,竟比那布衣还清寂,一活脱脱的宋人打扮。
这秦桧自然是一个有七窍玲珑心的人,完颜宗翰的怒气他自然是看出来了,以金人此时此刻神一般的飞扬跋扈,他还没活劈了自己,倒也彰显出成大事者的气度。
而那宋人似的小后生他就有点琢磨不透了,他一点没有金人咄咄逼人的气息,嘴角仿佛自带一抹亲和的慵懒笑意、可有可无,眼眸中的清澈,纯净得宛如画中走出的拥有君子之风的璧人,一副守身如莲,与人无害的模样。
他的笑,浅,但真的很有亲和力。
可完颜宗翰一金国副都元帅,怎又会与宋人的一个小后生亲密如此、不要避嫌?自己的不卑不亢是强装的,可他的不卑不亢却是骨子里发出来的。
“宋臣殿中侍御史秦桧,恳请国相副都元帅收下下臣膝盖一副。”他毕恭毕敬地跪拜了下去。
宗翰看秦桧两手空空,冷冷地撇了他一眼,冷声道:“我还缺你膝盖一副?”
“打折的膝盖不缺,多,却无用自愿献上的膝盖,少,却贵比真金!”
完颜宗翰似懂非懂的望了一眼完颜亨,这些南蛮子总是绕着弯子的说话,累!呸,老子还就要黄金。
完颜亨却眼光忒忒地笑了笑。
这秦桧莫说是有点财物,这场浩劫中也怕早被收刮了个干净就算是想着法的藏匿了一点,怕现在也入不了完颜宗翰已经膨胀了的“法眼”他现在能想尽办法的出现在完颜宗翰的面前,不知是不是连地皮都被他刮了三尺?
但完颜宗翰以此就否决了他,这秦桧也输得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