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嫌弃地瞟了刘国才一眼:“你这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
屠夫作为黄岭村与外界的“枢纽”,经常去洪福村买卖东西,毕竟相比较县里而言,还是洪福村更近一点。
至于刘国才所说的那个女人,他也有些印象。
刘国才嘿嘿一笑,不正经地说道:“她哪是天鹅,也就是一野鸡。”
“她住在哪?叫什么?”陈越没心思听他们闲侃,迫不及待地问道。
屠夫扬了扬眉,说话间羊肉粉丝汤已经熟了,他一边把汤盛在大碗里,一边说道:“你不会想去找她吧?那女的我见过,举止轻浮,整天混在男人堆里,似乎和小赵老师挨不着边。”
可陈越已经病急乱投医了,他笃定赵思艺的死并不是“房顶坍塌致死”这么简单,他迫切的需要知道真相。
于是陈越一边帮着把碗筷收拾到桌子上,一边说道:“我总要去看看的,眼下也只有红裙子这一条线索,如果不去的话,我也不甘心啊。”
“行,那有空我带你去洪福村转转。”屠夫仗义地说着,掀开锅,热腾腾的米饭散发着浓郁的米香。
屠夫脸上堆着笑容,看得出他心情十分愉悦:“咱先吃饭,我好多年没做了,手生,尝尝怎么样。”
童童和小梦早就两眼放光地盯着食物,终于得到屠夫的准许之后,便迫不及待地嘴里扒着饭菜,烫的直吸溜,也舍不得往外吐。
陈越也夹了一筷子鱼香肉丝,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着,味道很好,甜辣适中,看着屠夫期待的神情,陈越夸赞道:“真的好吃,没几年的手艺炒不出这样的,很正宗。”
屠夫难得露出腼腆的笑容,他谦虚道:“哪有,这都是很常见的菜。”
陈越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摇摇头道:“可不能这么说,虽然鱼香肉丝每个饭店都有,但要么就是材料上偷工减料,要么就是口味偏辣或偏甜,像这种色香味俱佳,口感又正宗的鱼香肉丝,一般人很难炒出来。”
陈越的一番话把屠夫夸的更不好意思了,他那黝黑的脸上充满喜悦,嘴上谦虚着:“可能刚好炒的合你胃口。”
被捆在木头桩旁的刘国才早已经饥肠辘辘,此时听着陈越他们欢天喜地地吃饭,鼻间充斥着美食的香味,他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刘国才挪动了一下肥胖的身子,使劲扭着头朝右后方的桌子看过去,讨好地说道:“蛮哥,蛮哥!给我也吃一口行不行?”
刘国才脸上的肉本来就多,又被打肿的一圈,此刻他堆着笑讨着好,把原本就小的眼睛挤的都要看不见了。
屠夫瞟了他一眼,从鼻间发出一声冷哼,但还是拿了只破碗盛了些菜,递给刘国才。
刘国才尴尬地动了动身子,意思是他还被捆着呢,没手拿筷子吃饭。
屠夫没好气地拿菜刀砍断绳子,说道:“你可别想耍什么花招。”
“当然不会,当然不会!”刘国才狗腿地说着,活动了一下快要僵住的胳膊,连忙捧起碗狼吞虎咽起来。
刘国才心里有准,屠夫再隔应他,也不会真的要了他的命,倒是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迷之自信。
陈越一开始就看出屠夫虽然长相凶残,但人还是很热心肠的,不至于故意饿着刘国才。
如果换作陈越,他可能面相上看起来比屠夫斯文一点,却绝不会有这么好心。
也许是因为他们都在一个村里,相处久了吧?
陈越猜测着,不太能理解屠夫的做法,但也不加干涉。
“蛮哥的厨艺就是棒!不愧是做过大堂总厨的!”刘国才一边往嘴里扒着饭,一边还不忘夸赞屠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