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1 / 2)看不见的疤痕首页

自古逢秋悲寂寥。青年时期的我还不太懂,反而觉得秋天很美,万山红遍,层林尽染,信目一扫便可成诗。然而,回头看看,我的故事也是在秋天开始的......

2007年秋天,就是毕业的前一年,矜持了三年的我,终于发现系里的一个男孩子是我喜欢的类型,狂妄点讲,单单就长相而言,那八百孤寒中也只有他才能配得上我,所以在某个夜空幽深的晚上,舍友闺蜜们纷纷指责我眼睛长在头顶上,非董贤潘安兰陵王不爱时,我激动地告诉她们,姐我不是女鬼,不会爱上死鬼,土木工程系有个男生,单眼皮,尖鼻头,笑起来牙齿又白又整齐,我就觉得不错。说完我哧溜钻进了被子里。

话音一落,全宿舍顿时炸了锅,舍长老三拍床而起,她说“莺莺”你等着,“张生”生是你的爱人,死是你的死人,除了红三娘外,红二娘红四娘悉数亮相,发信息托关系,分分钟收到情报,说那个男生叫阿斯汉,不用问,听名字就是蒙族,并拍着胸脯保证,务必在第二天将其拿下。

果不其然,第二天下午上课的时候,土木工程系二楼护栏处码齐了一溜男生,黑魆魆的脑袋,玄鸟一般窥伺着前方,那情形分明告诉全世界,他们将要对谁发起挑衅。当我们四姐妹怀抱书本路过时,他们便齐刷刷喊口号似的喊起了那个男生的名字:阿斯汉,阿斯汉,阿斯汉,随后是数声挑逗式的口哨。

我只觉得浑身大动脉像给谁踩了一脚,血液“嗖”的一下逼上天灵盖,心脏突突狂跳不止,伸手抓住身边老四的胳膊肘,僵着双腿,梗着身子,走完了我有生以来最艰难的区区十几米的路。

那半天,还有那个晚上,我整个人神思不定,仿佛抽了大烟。如果不说出来,我还不感觉有什么,就是某系某班有某个男生,万一能擦肩而过,我便偷瞄一眼,脸红那么一小会儿,心跳那么一小会儿,完事。可说了就不一样了,好像人已经是我深深爱上的一个人,事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我那么恍恍惚惚过了似短却长的二十来个小时。

第二天晚上的时候,我去取车,对,就在前一阵,父亲给我买了一部车,他说有本了就买车,要不然要本就没用了。我也觉得有道理,所以车子就那么买了,平时就跟不知道哪位老师的丰田雅阁停在一起。取车的时候,有个人蹲在我车旁边系鞋带,我迈步到驾驶室那一边时,那人悠悠站了起来,扫描一眼四周,然后诡谲一笑,竟然是阿斯汉!竟然就是阿斯汉!我重新满脸飞红,心脏唯恐嗓子眼太细,铆足了劲往上弹跳,颤抖地喉头没办法正常发声,只好掐着钥匙示意他,我要开车,请他让一让。

他突然将垂着的俩手收进了裤兜,像是跟我核对目光似的说:我是阿斯汉。

我知道!我怎么不认识倾心这么久的人,可现在的问题是:我突然感觉自己眼角貌似有一颗眼屎,隐隐挂在那里,而且而且,中午的菠菜叶似乎也躲在了不知哪两颗牙中间。这可如何是好?我只好耷拉着脑袋在阿斯汉面前先抠了左眼角,啊!阿弥陀佛,啥也没有,再抠抠隔壁眼角,啊!bless you ,这边也没有!处理眼睛的功夫我勾起舌尖排查了可能匿于齿间的菠菜叶,哈!真给老娘争气,也没有!

确定一切安好之后,我目光闪烁着寻找自己的门把手,然而他很不识相地杵在我的车门处,不打算给我让一让,就是说,我再往前走一步,就撞进他的怀里了。那么不知所措中,我伸出了手,像中央领导接见外宾似的,表示要和对方握手。

他也愣了,好方才应了我的要求。

“那个......我要出去......”我使劲挤开他,跨出一步,瞅准门把手,上了车。

“那顺路......”阿斯汉转身拉开我的车门,对我说。

“不......顺路!”我拧着钥匙打火,没往出去看。

“我已经在这儿系鞋带系了四十有……啊……八分钟,能不能上你的车上舒展下腰.......”说着撸起袖子煞有介事地瞄了瞄光秃秃的手腕,确定了一下他没有把时间搞错,然后伸手要走我的钥匙。

就那么样,我们相爱了。

阿斯汉说,我虽然不是绝色容姝的美人,可偏偏是他喜欢的样子:个头不高也不矮,小方脸盘,皮肤干净,笑起来很舒服,关键不梳长发,不踩高跟。他说,我的酒窝总能让他有落霞孤鹜齐飞的感觉。我因此更加喜欢自己了。而阿斯汉是公认的美男,我真的以为:全世界的能工巧匠也比不上他妈妈的子宫。我倒不是因为仙希钻石没在我手上,因此而垂涎,而是他真的好看到无与伦比。真的。他的高矮胖瘦跟他的眉眼口鼻都是浑然天成的搭配。他的嘴唇沿着清晰的线条微微凸出,吻起来的肉感强劲,像老牧民一手炮制的奶豆腐。他的白的反光的牙齿像是出自一个高级园艺师之手的一排栅栏,那么工于整洁,那么无可挑剔。阿斯汉喜欢文学,喜欢文学的男生大多都有孤冷的幽默感,我也喜欢他促狭的猛不防的一句古文,常常让我措手不及的哈哈大笑。

可不是人人都这么认为。正如一件华贵大气的鹅黄羊绒衫,不喜欢的人却能想到屎这种令人作呕的东西一样。母亲大人就是。

我一直认为,母亲缺乏想象力。在她几次三番怀不上家产继承人庶几发疯时,便突发奇想要给我改名,她说我应该改叫程招娣。我嘻嘻哈哈给她讲了不知从哪里看来的笑话,大概是故事会吧。这个笑话大概是这样:有一对夫妇,生了老大是女儿,她俩给她取名招娣,生了老二还是女儿,他们给她取名还招,紧接着老三出生,又是女儿,他们取再招,希望老四能是儿子,孰不知老四依旧是女儿,他们只能双手一摊,给她取名绝招。母亲很迷信,在她几次堕胎饱尝割肉之痛时我却说了这段话,她认定这是冥冥之中的注定。而话题因她而起,她也不好发火,只有怏怏不乐,后来也就连此事带造人一起忘掉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