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一(2 / 2)终于出走首页

职业,学生。就读于昆明某半吊子大学。

病症,某要命的罕见绝症。

有多要命呢?治了也白治那种。有多罕见呢?医生决定用我的名字来命名这个病。大致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医生,我还能活多久?”

“仨月,高高的。”

那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在阳光进不来灯光出不去的病房里,我像彩条牙膏一样横躺在病床上,仰望着哭泣的母亲和叹息的父亲,想起了郑智化的《水手》。还有旁边那个戴眼镜留中分头的医生,他一直在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但我全没有听清,就觉得他像极了电击教授杨永信,浑身散发着一股邪气,再有就是那护士,长得一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在那一天我得知了自己的死讯,我决定,我要完全掌握自己余下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