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不长,一眨眼过去了。
日落,而睡。
王氏独床而眠。
朱温三兄弟拥被同眠。
朱存和朱全昱这哥俩,呼噜声锣鼓喧天,睡姿也不那么好看。
一只手戳着另外一个人的鼻孔,或者一只脚被另外一个人的大腿根夹着。
朱温脑壳疼。
每天入眠竟然都成了问题。
朱温发誓,等卖咸菜攒够钱后,一定要先在县里买一个大宅子。
必须一个人一张床。
美好的愿望总是短暂的,因为外面...来人了。
“这么心急,当天晚上就来斩草除根。”朱温默默叹了口气。
朱温先将朱存的手从自己鼻孔里拿开,然后费力地但又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脚从朱全昱的大腿根里抽出来。
最后蹑手蹑脚地下了床。
屋外的那个黑衣人同样是蹑手蹑脚,只是手里多了一把匕首。
他本是砀山县城里孙家的一名打手,名叫孙二。因为曾经杀过几人,于是被孙家少爷荣选为今晚的最佳执行人。
孙二觉得今晚的事情太容易了。
三个小孩,一个寡妇。
连一个成年男性都没有。
说实话,孙二认为自己不怎么被孙家少爷重视。
要是被重视的话,他能被派来做这种轻而易举的简单任务?
算了,认命了。
简单就简单吧。
孙二抬头看着那皎洁的月亮,心里不由得生出一句他很欣赏的诗词。
月光锃亮夜,杀人放火时。
谁说杀人放火一定要摸黑进行的?
摸黑杀人实在显现不出一个杀手的实力。
孙二认为,摸黑杀人就如同锦衣夜行。
手里的鲜血都看不见,这还算什么杀人?
孙二抹抹嘴角,借着月光看着眼前的屋子,考虑从哪个地方进门合适。
还没考虑多久。
一个小孩就从屋里出来了。
这个小孩就是朱温。
朱温一出门,眼神正好和孙二的眼神对上。
两个人就这样尴尬地对视了一分钟。
朱温啥都没喊,只是一股脑儿地往外面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看孙二有没有追上来。
孙二愣了。
他的心里活动很复杂:刚才我是走神放跑了一个小孩吗?
不行。
这是对他能力的质疑!
何况,就算孙二现在把屋里的人都杀了也没用啊,跑走一个还是没有百分之百的完成任务。
所以还不如趁这小娃娃步子小,自己赶快追上解决了他,再回来宰了其余人。
最后一把大火烧光所有证据。
任务完美结束。
孙二脑中的临时计划已经赫然形成。
他得意地看着还未跑远的朱温,颠颠手中的匕首,冷笑道:“跑啊,跑啊,跑的再快能跑的过我的手掌心?”
孙二肆意地冷笑。
笑得合不拢嘴。
笑得......
待会可能笑不出来了。